公司员工手册最新_企业员工制度范文
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,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形象,公司应如何制定一份完整版的员工手册呢?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公司员工手册最新_企业员工制度范文,来欣赏一下吧。
公司员工手册1
一. 公司的八项基本原则
1.1客户原则
客户永远是对的—名人员工在与客户交往时一定要牢牢切记!客户是名人的衣食父母,须绝对尊重,尽心服务。名人员工无论对待任何客户,必须耐心、友善、诚恳、负责任,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钱。名人员工必须时刻保持危机感,齐心协力地用更好的服务全力争取客户。
1.2实效原则
“做实效的网站”是名人网络的公司的使命。名人的一切活动必须永远围绕做实效的事情这一标准进行;做实效的事情必须深入名人员工心中;做实效的事情必须成为名人员工的行为准则。
1.3敬业原则
敬业精神—敬业乐业是名人网络人的必备素质。名人网络人对人对事必须有责任感。名人网络人对每一项业务必须充满激情,激发智慧,勤奋工作,不断创新,决不言输,做到更好。
1.4团队原则
团队精神—协作、沟通、配合、协调一致地达成团队的共同目标,团队的利益高于一切,是名人网络人的行为准则。名人所有员工都是名人大团队中的一员,人格平等,分工合作,维护团队利益,为团队的集体荣誉共同奋斗不惜。
1.5文明原则
名人网络人是文化人,有教养的、文明的人。名人特别强调诚实正直,尊重他人,心胸开阔,坦诚相处,互帮互助。名人倡导礼貌行为,待人接物,必具礼貌态度,用礼貌语言,采取礼貌行为。
1.6勤俭原则
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美德。名人网络人应尊重人的智慧、爱惜财物、决不浪费。一点一滴的财力、物力、人力的浪费和损害公私财物都是可耻的行为。
1.7环境原则
名人网络是每一位员工共有的事业空间,任何个人偏好或行为均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状态、创作气氛及身心健康,不得有损公共环境。工作时间聊天睡觉,室内吸烟,桌面乱扔乱放杂物等行为一律禁止。
1. 8事业原则
名人网络人将互联网业看作是一种事业,而不仅仅是当作一种职业。名人网络人必须努力学习、相互吸取、取长补短、积极进取、不断提升,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质修养。
二. 聘用规定
2.1按本员工手册中的条款和条件,公司聘用员工,员工接受聘用。
2.2受聘者必须如实填写“员工登记表”的每一项内容(女员工须将个人的婚姻状况、生育计划如实反映,作为公司聘用安排的参考)并贴上照片,入职时连同身份证、学历、有关职称等复印件(交验原件)及履历交行政人事部处理存档。
2.3员工受聘期间,分别按试用期和聘用合同规定领取薪金。
2.4员工应把全部工作时间和精力完全投入并努力履行其职责。
2.5公司根据需要分配各员工的工作并保留随时调整的权利。
三. 入职规定
3.1培训
3.1.1新员工入职时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员工入职培训,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架构、制度、守则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讲解培训;运营部负责公司运作流程的讲解培训。
3.1.2部门经理(或主管总监)负责部门的工作程序、作业操作规范及其职位描述的培训。
3.1.3公司负责为员工提供适当的在职专业技能培训。
3.2试用转正
3.2.1所有新员工,试用期最多为三个月,具体由公司视其工作表现或其实际需要而定。
3.2.2试用期满考核
3.2.2.1试用期结束时,试用期新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试用期考核办法办理考核手续,如果公司认为试用人员合格,则通知试用人员转为正式员工,双方签订正式聘用合同,合同期由入职本公司之日起计。
3.2.2.2试用期满考核办理程序:试用新员工提出试用期满考核申请,经总监同意签批后→去行政人事部领取试用期考核表并认真填写→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试→总监签署考核意见→总经理审批→行政人事部行文书面通知结果。
3.2.3如果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,公司须在三个月内通知试用人员不被聘用及其理由。
四. 工资报酬
4.1工资
4.1.1公司将按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规定支付给员工月薪。
4.1.2员工工资按月支付,发薪日为下月10日。
4.2加班
4.2.1公司有权要求员工加班工作,实际加班工时作为当月的工作业绩和季度团队奖历分配的依据之一。
4.2.2员工加班超过晚上10∶00时,可另报销回家单程的士车费,但不能与其他因公市内交通费填在同一张报销单上。
办理程序:填写报销单→部门总监签字→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→财务部会计签字→总经理签字→出纳处报销。
4.2.3专业部门员工加班,由品牌部统一填写“加班单”,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。员工加班时间超过晚上8点以后,每超过一小时,第二天上班时间可延后一小时,凌晨二点以后,可于第二天下午1∶40上班。但须于晚上加班完毕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,写出说明贴于公司告示牌上,以便查找资料和安排后序工作。
4.3双薪
4.3.1作为奖励,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年终可享受双薪。
4.3.2工龄六个月以上的员工,即当年6月31日以前(包括6月31日)入职且当年12月31日在岗上班的员工,不足12个月者,则年终双薪按实际工作期限折算。
4.3.3在本公司工龄六个月以下的员工,即当年6月31日以后入职的员工,不享受当年双薪。
4.3.4双薪按员工年终当月的基本薪金计算,并以公历年度为准,只计当年。
4.4所得税
4.4.1员工领取工资和奖金、各种补贴等其它报酬,有义务向国家缴纳个人所得税。公司按照国家税法规定,代税务部门每月从个人薪金中,扣除该员工的个人所得税款,由公司每月统一向税务局缴纳。
4.5升职、加薪或降职
3.5.1在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的情况下,将从内部提升任何适合的人员至更重要的岗位。在考虑提升候选人时,主要考虑员工的敬业精神、专业能力、工作成绩、团队精神、行为操守、文化修养等。
4.5.2凡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一年的员工,根据敬业精神、工作责任心、工作能力、团队精神、工作成绩,公司考评和考核面试后,视其情况可以升职者升职,不能升职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资5-10%;或者降薪、降职。
3.5.3公司将定期对各职位员工进行职位考核,凡因敬业精神、专业能力不胜任或工作态度欠佳而不适应工作需要者,公司将进行适当调整以至降职使用。
4.6 团队奖励:
4.6.1 公司内组建几个二级团队,公司对二级团队按季度实行与毛收入挂钩的奖励办法。具体办法按公司当时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。
4.6.2二级团队内部员工的季度奖金分配,按照员工的敬业精神、团队精神、工作能力、工作业绩进行分配。
4.6.3员工的试用期无奖金,不参加团队奖历的分配,试用期满转正以后期间,可以参加团队奖励的分配。
4.6.4季度末以前离职的员工,不再参加当季度团队奖励的分配。
五. 工作时间及法定假期
5.1工作时间
5.1.1公司现行工作时间周工作制,每周工作六天,从周一至周六。
5.1.2工作日的上班时间为:8∶30-12∶00,14∶30-18∶00。(冬季与夏季之间工时相差不超过半个小时)
5.2法定假日
5.2.1按国家的统一规定执行。当前执行1999年9月18日国务院修定发布的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》第二条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:新年1天(1月1日);春节,放假3天(农历正月初一、初二、初三);劳动节,放假3天(5月1日、2日、3日);国庆节,放假3天(10月1日、2日、3日)。以上法定假日为有薪假期。
5.3其他假期
5.3.1员工有权请病假、事假,请假手续参看本员工手册第8.1.7、8.1.8条规定。
5.3.2婚假:有薪婚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。员工请婚假必须向行政部出示其结婚证书。
5.3.3产假: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。员工在本公司工作两年以上可享受带薪产假(只享受基本工资);工龄两年以下的,产假为无薪假期。产假期及以后该员工的岗位,由公司另行安排。
5.3.4丧假:员工直系亲属(指员工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,除次以外均不属直系亲属)死亡可享受有薪丧假。丧假期限根据政府当时规定执行。
5.3.5以上5.3条的各种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内。
六. 福利
6.1办理调入徐州
6.1.1 在公司连续工作二年以上,各方面表现出色,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员工,个人提出办理调动的书面申请。
6.1.2经公司审查属实后,上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。
6.2旅游
6.2.1旅游: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享受公司提供一次海南旅游机会(全程五天,包签证、住宿及来回交通费)。①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,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: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半以上;②主管或部门总监助理以上、创作部指导助理以上,其它部门经理以上职务:在公司连续工作两年以上;③其它员工: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三年以上。
6.2.2符合海南旅条件的员工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,行政人事部与该员工部门总监和该员工沟通后,协调好工作,妥善安排好出游时间,保证海南旅顺利进行。只能出游海南,不能以其它形式替代。
6.3带薪假期
6.3.1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员工(不分职务),从第二年起,可享受连续一周(包括公休假日在内)带薪假期(简称年假)。休假安排必须遵守如下条款:
6.3.2休假时间的安排必须以服从工作需要为原则。
6.3.3休假要在自身岗位工作安排妥善的前提下,提前半个月向公司申请,并经总经理批准。
6.3.4年假一般应安排在公司春节前后放长假期间一次使用。
6.3.5当年已参加公司安排海南游的,不得重复享受带薪假期。
6.3.6假期不能跨年度累积,当年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的,按日基本工资计算补发工资。
6.4医疗保险
6.4.1员工(不分职务)在试用期满转正后,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福利。参保办法现按深府[1996]122号《徐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暂行规定》执行。(行政人事部备查)。如政府有调整,按调整的新办法执行。
6.4.2员工转正后,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。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高限额4500元。
6.4.3具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综合医疗保险费,按其月工资额的7%由公司承担缴交,员工个人承担缴交2%,总共9%。个人缴交部份在工资内扣除,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局。
6.4.4具有徐州市暂住户口的员工住院医疗保险费由公司按其月工资额的2%缴交,个人不负担。
6.5基本养老保险
6.5.1员工在试用期满转正后,均享受本公司提供参加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福利。参保办法现按徐府(1996)123号《徐州市基本养老保险暂行规定》执行。(《规定》在行政人事部查)。
6.5.2员工转正后,由公司统一为员工缴交基本养老保险费。员工缴费月工资最限额4500元。
6.5.3持有徐州市常住户口的员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,按其月工资额的14%由公司承担缴纳;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5%,共计19%。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,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市社会保险局。
6.5.4持有徐州市暂住户口的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费,按其月工资额的7%由公司承担缴纳;员工个人承担缴交月工资额的3%,共计19%。个人缴交部分在工资内扣除,由公司统一缴交徐州
公司员工手册2
保密制度
第一条 公司秘密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不公开的信息、经验、技术资料,它包括商业机密,专有技术、会议纪要、技术方案、技术报告、检验报告、技术文档、样品、相关函件、采购价格、供应商信息、客户信息和其它相关技术、财务、市场、人事资料等。
第二条 严格履行客户承诺,坚守客户商业秘密。
第三条 未经客户同意,严禁将客户有关资料以各种方式(如传真、软盘、E-mail等)向其他人传递。
第四条 对已完成(打印、复印)文印项目做好善后处理,销毁无用资料,必要时删除电子文件等。
第五条 不得询问和记录与工作无关的客户信息。
第六条,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翻阅保密文件、资料集有关软件。
第七条 不得向他人探听与本职无关的涉及公司秘密的任何情况。
第八条 不得在家中或公共场合闲谈,议论公司事宜。不得传播公司尚未公开而需保密的消息,不得向外泄露公司情况。
第九条 员工必须履行以下保密义务:
1、严格遵守公司保密制度,自觉防止泄露公司机密。
2、不得向他人泄露公司秘密。
3、未经公司同意,不得利用公司秘密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。
4、员工若从事管理、技术等涉及公司核心机密的工作,在离开公司后一年内仍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。
5、员工在公司经营活动中不得与第三者串通谋取非法利益,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。
6、员工在经营活动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与公司无关的业务而谋取利益。
第十条 离职两年内,员工不能任职或受聘同行业其他公司,否则按照竞业限制协议追究责任。
第十一条 凡公司员工对保守公司秘密负有全权责任和义务,严格执行保密纪律,对公司机密守口如瓶。如果员工有违反公司以上保密制度的行为,公司视情节轻重,追究员工相关责任,给予纪律处分或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。
公司员工手册3
纪律处分
任何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都要接受纪律处分。
纪律处分类别:警告(扣绩效分2分)、记小过(扣绩效分5分)、记大过(扣绩效分10分)、解除劳动合同(辞退)。
第一条 警告
1、无故不参加训练、集会、会议、培训会者;
2、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,未申报正当理由未如期完成者;
3、带外人进宿舍未遂者;
4、涂写墙壁、机器设备等有碍观瞻者;
5、厂证无照片或私自乱贴照片者;
6、用公司座机打私人电话者;
7、损坏公司财物及浪费公司资源(如电灯、电脑下班未关)情节较轻者;
8、检查、监督(包括品质)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者,情节较轻者;
9、未到下班时间等候打卡者(同时应按早退处理)
10、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(在工作区域内),未造成事故者;
11、初次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;
12、不按要求分类放置垃圾或报废品者;
13、不按作业指引(不含安全操作规程)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未造成损失者;
14、擅自在公告栏张贴或涂改公告者;
15、加班时间无故不到;
16、不按规定戴带安全防护设施(如如口罩、耳塞等);
17、在公司未按规定的路线行走或私自进入禁区域;
18、未经许可擅自翻阅他人非机密文件、资料者;
19、因监督、监督不力造成经济损失200元以下者;
20、违反公司其它相关管理规定者。
第二条 记小过
1、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;
2、故意刁难、工作不配合或妨碍他人工作者;
3、工作时间从事私人事务者;
4、虚报考勤者;
5、故意阻碍保安人员、稽查人员执行公务者;
6、未经允许翻阅公司机密文件,但信息未外泄者;
7、造遥生事,诽谤或诬告他人;
8、未经批准擅自拆卸公司设备(设施)或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者;
9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,未造成事故者;
10、不按作业指引(不含安全操作规程)或上级指示的正确方法作业或过失发生工作失误,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;
11、未经许可擅自带人参观者;
12、出入厂区(含宿舍饭堂)或携带物品出入拒绝保安检查者;
13、故意泄露本人工资,或在同事中相互打听、造谣、散布他人收入,干扰正常工作秩序者;
14、过失造成报表资料失实或虚构奖惩事由者;
15、撕毁公告或公文者;
16、消极怠工者;
17、文件管理未按规定管控文件,未造成严重后果的;
18、因监督、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下者;
19、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;
第三条 记大过
1、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;
2、在公司内骂人、大声吵架、形象较坏者;
3、在公司内顶撞上级,影响较坏者;
4、对上级或客人态度粗暴;
5、非为谋取不当得或规避责任仿冒他人签名、私刻他人印章以及更改报表、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未造成后果者;
6、因监督、监管不力造成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者;
7、不服从主管人员指导,屡劝不听者;
8、上班时间喝酒,带醉意上班、影响坏者;
9、上班时间睡觉但未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;
10、托人或代人签到、刷卡者;
11、未经批准擅自拆卸或操作公司设备及有技术性工具者(未造成重大人员或物品损失);
12、行为粗暴,屡劝不改者;
13、擅自携带易燃、易爆、危险品进入厂区者;
14、在禁止吸烟区吸烟者;
15、遗失公司之重要文件、机件、物件或工具者;
16、不按规定操作各类机器造成危险者;
17、工作时间接电话,屡劝不改者(公司允许者除外);
18、在同事中散布不利于上司领导工作的言论情节严重者;
19、擅自挪用、损坏公司消防器材者;
20、私自撕毁公司各类文件、公告、通告或不执行者;
21、违反公司管理中相关规定者;
第四条 解除劳动关系(辞退)
1、采用欺诈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,如:
1)使用虚假身份或冒用他人身份证;
2)虚构简历或工作经历(包括虚填入职时要求填写的一切资料);
3)使用虚假学历证明(毕业证)、专业技术资格证、特殊岗位操作证等;
4)以其它欺诈手段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。
2、采用威胁等手段与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;
3、试用期内试用不合格者(不予经济处罚);
4、违反“劳动法”第25条(二)之规定之行为予以解除劳动关系。劳动法第25条(二)所指“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”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:
1)在厂内、厂外打架或参与聚众斗殴者;
2)在与同事争执中出示凶器者;
3)威胁、恐吓、勒索、殴打上司、同事、公然侮辱上级者;
4)盗窃公司财物或员工私人财物;
5)在公司内吸烟致灾害事故发生;
6)一个月内上班时间睡觉两次(含二次以上);
7)被刑事处罚;
8)一年内代他人打考勤卡或委托他人打考勤卡达三次(含)以上;
9)一月内迟到、早退累计达5次,三个月内迟到、早退累计达10次(含)以上;
10)拒绝管理人员合理的工作调配,经3次教育后仍拒不执行者;
11)盗用公司名义,招摇撞骗;
12)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或安全操作规程,经两次(含两次)以上指正后仍不改正的;
13)故意损坏机器、设备、产品,浪费原料等;
12)未经公司书面许可披露或不正当使公司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者〔如盗窍、出卖公司技术图纸(资料)、客户资料、采购资料〕
14)聚众结伙,参与罢工,妨害生产和生活秩序经指正不予以改正的;
15)酗酒滋事妨碍生产、生活秩序者;
16)未经公司书面同意,在外从事与公司相同业务或与公司利益有冲突的工作者;
17)仿冒他人签名(或私刻他人印章)谋取非份利益或规避责任者;
18)组织、领导、煽动闹事或罢工者;
19)张贴或散布虚假煽动性文字,图画等足以破坏公司与员工关
20)更改报表、公文、表单及其它资料内容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1500元以上者;
21)藏匿、吸食毒品者;
22)其它应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制度的行为。
5、违反《劳动法》第25条(三)之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关系。《劳动法》第25条(三)所指“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“在本公司指以下行为:
1)不按作业指引(含安全操作规程)或上级批示的正确方法作业造成严重损失者(如:造成人员残疾或死亡或财产损失1500元以上)
2)为谋取不当得利,弄虚作假作假、涂改、伪造单据(发票)或原始记录者;
3)因工作监督、监管不力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_元以上者;
4)故意造成危险,导致危害公司利益者;
5)利用职务之便,谋取不当利益;
6)贪污受贿、挪用、亏空公款者;
7)其它应视为“严重失职、营私舞弊“的行为;
8)请假前往它处找工作者;
9)拉帮结派制造分裂者;
10)盗用公司印章者;
11)员工违反公司颁布的其它管理制度予以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出现时;
12)员工之行为若违反相关法律、法规时,公司保留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。
第五条 附件
1、警告一次扣除现金20元,小过一次扣除50元、大过一次扣除100元;
2、三次警告累计为一次小过;三次小过累计为一次大过;
3、记大过达二次后,第三次予以辞退。
公司员工手册6
一、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
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。
二、适用范围
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。
三、检查内容
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。(附:员工行为规范)
四、处罚标准
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,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:
1、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,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。旷工1天(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)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,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,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,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。
2、上班脱岗、窜岗、睡岗、私自外出、玩游戏、上网炒股、因私网购、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、干私活,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。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,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。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,给予待岗处理。
3、上班期间饮酒、打架斗殴,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。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,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。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,给予待岗处理。
4、因未关好门窗、未关掉电源、办公室未锁门等,但未造成损失的,发现1次,不予支付当事人(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)当月效益工资100元;造成损失的,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。
5、因公外出时,无故造成通讯不畅,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,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;造成损失的,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。
6、因接待来客、电话礼仪、语言交流、名片递接不规范,被客户投诉,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;对公司产生损失、造成不良影响,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。
7、因电脑使用不当,电子邮件使用不当,文件管理不当,记录、证据等保存不当,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、信息泄密等,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;造成损失的,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。
8、不按规定时间就餐,不文明就餐,影响公司形象的,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,并进行严肃处理,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9、在上班时间、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,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,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。
10、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,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;让他人代签到,或者迟到早退的,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;手机铃声未关闭、会场接听电话、随意进出会场、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,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。
11、在禁烟场所抽烟的,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。
12、职工如有以下行为,进行待岗处理:
(1)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、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,按待岗处理,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。
(2)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,无理取闹,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—3个月。
(3)经有关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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